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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来源:区司法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司法局于2019年3月经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重组设立,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办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承担区政府各部门和街乡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街乡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办由市政府复议的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本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负责本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订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配合组织本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8.负责本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司法局下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治调研督察科、规范性文件审查科、矫正帮教科等14个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71人,实有人数69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972.724438万元,比上年减少79.986293万元,下降1.1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972.724438万元,比上年增加101.747284万元,增长1.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72.72443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972.724438万元,比上年减少79.986293万元,下降1.13%,其中:基本支出2,617.16172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7.53%;项目支出4,355.56271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2.47%;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72.7244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公共安全支出6,430.9239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2035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2%;卫生健康支出164.0969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5%;城乡社区支出1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5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50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人力资源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3.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律协党委人才工作项目。“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5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5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律协 “先锋引领”政法党建品牌工作。

2、 “公共安全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7,049.69004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67.650442万元,增长2.44%。其中:“公安”(款)2020年度决算0.272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272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区县保留剩余部分。“司法”(款)2020年度决算6,829.41754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2.622058万元,下降0.76%。主要用于按照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等以及按照定额标准核定,依据财务管理相关标准支付的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法制建设相关工作经费。“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2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20.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补充法律援助及行政复议业务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57.20359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5.483592万元,增长14.59%。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30.20359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 减少81.516408万元,下降26.15%。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27.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7.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落实职工住房补贴资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64.09692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8.353078万元,下降18.94%。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164.09692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8.353078万元,下降18.94%。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5.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00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5.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绿地认建认养及公园配套用房出租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律师咨询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617.16172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1.251857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3.260000万元减少82.00814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130000万元减少1.130000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1.25185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02.130000万元减少80.8781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购置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1.25185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02.130000万元减少80.87814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1辆。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53129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97.26171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125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5.1251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1251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04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5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40台,644.44785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26.040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汇总)(部门/单位名称)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1.强化教育,树立“真抓实干”的队伍“风向标”。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纪律建设;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2.多管齐下,打出“助力稳定”的安保“组合拳”。继续做好专案重点人工作;进一步拓宽公证业务领域,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提供金融领域公证服务;进一步强化“互联网+法治”行动,全力配合区委政法委探索开发朝阳区矛盾多元调解APP,并全力推广。3.实践创新,探索“业务发展”的工作“新思路”。加大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管工作,打造朝阳司法鉴定品牌;全力打造“枫桥经验”朝阳特色版。4.完善机制,强化“依法行政”的法治“新思维”。开展全面系统的工作业务和法学理论培训;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一、加强“四融合”,推动党建业务工作双促进。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党对律师行业的领导,不断夯实“四大工程”确保朝阳区律师行业稳步健康发展。疫情期间,策划推出《朝司人见“疫”勇为》《迎战疫情朝阳律师重任在肩》等专题系列报道60期,充分调动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用好反面教材增强干部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扎实推进“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项警示教育(整顿)工作。二、构筑“四张网”,助推服务保障水平再提升。今年8月,获评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编制6个法律文件汇编下发全区各单位,提供法律指导;针对疫情防控多方面问题的法律适用和标准,提供全面充分的法律意见。充分发挥律师资源优势,指导区律师协会组建“应对突发疫情律师团”、“中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朝阳青年法律志愿服务团”三大律师服务团,安排律师值班1139人次,提供有效服务时长1120小时,服务企业43家。43个街(乡)工作站、544个社区(村)工作室服务品质得到有效提升。三级实体平台接待各类法律服务咨询2.7万余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846件,对228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社区矫正接收宣告工作,调解疑难重大纠纷47件。配合区人民法院启动的“无讼朝阳”平台,受理申请256件,办结164件,实现了“掌上办”“随时办”。做好公、检、法、劳动争议仲裁院等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定期优化法律援助律师库名录,点对点对接群众多层次、多领域和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876件,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3153件。将社区矫正法宣传列入202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营造良好氛围。狠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督促各执法部门全面落实,对各类违法行为检查实现全覆盖。清查出涉“四类”重点问题线索19条。走访检查辖区24家鉴定机构,开展专家论证活动55次。先后协调了140件涉黑涉恶案件,电话约谈律师268人次,协调我区律师代理的全国各地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15件。创新普法形式,推出为期一周的垃圾分类线上法律知识竞答活动,10737人次参与。“朝阳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线上宪法法律知识竞答活动;探索运用“云直播”扩大普法受众,《民法典》专题讲座直播浏览量达17.9万人次,点赞2.4万。利用三元桥京信大厦、蓝岛大厦、世贸天阶等300余块户外显示屏及人流密集区域的50个公交站亭灯箱开展宣传,在主干路沿线、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张贴宣传海报和挂图2500余张,悬挂宣传条幅700余条,累计发放宣传材料20万余册,搭建与“朝阳普法”抖音号的共享模式,通过不同主题的普法短视频加强宪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扩大覆盖面。

三、突出“四强化”,助力各项改革工作再推进。联合区城管执法局与区法院建立联合培训机制,已开展专题培训9次,并且率先在全市组织了街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街乡综合执法工作面临的问题,及时编发了《落实向街乡下放行政执法职权工作指导手册》等5项工作手册。编制并完善了《强所之路》等系列丛书,为律师行业、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参考,目前,已累计出版系列丛书35册。指导律师协会通过企业微信群推出“律法直播间”,邀请专家、学者、律界领军人物进行宣讲,已开播78期。与5家律师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12家律师协会建立了合作关系。

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2.04%,涉及金额1342.8万元,共累计发放5108件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1336人次值班补贴。补贴发放金额共计13425693.75元,印刷费支出2306.25元,全年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全部支出,无结余。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